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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长沙医美行业医疗器械使用的函告

各医美机构:

随着医美行业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确保医美服务的质量与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特向全行业发出如下函告: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凡使用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医美机构,应当将医疗器械的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等信息以及与使用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必要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医疗器械使用记录制度。明确记录的责任人记录内容、记录方式和保存期限等,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二、严格按照规定内容进行记录。不得遗漏医疗器的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以及与使用质量安个密切相关的必要信息,确保每一次使用都有详细的记录可查。

三、加强对记录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记录的整理、归档和保管,防止记录丢失、损坏或被算改。同时,要确保记录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查阅。

在病历等相关记录中准确记录医疗器械相关信息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行业规范水平至关重要,即有助于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追溯源头,明确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可靠的医疗保障,也有利于行业监管部门进行有效监督,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希望各医美机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共同营造个安全、规范、可持续发展的医美行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