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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整治医美行业违规现象

为持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提升药监执法水平,并全面展示我省药品稽查办案成果,自2025年起,“浙江药闻”公众号将设立案例展播专栏,深入剖析药品典型案例,展现执法风采,同时普及药品安全知识。

2024年5月,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医院美容中心在水光项目术前为减轻消费者疼痛感,违规使用了未经依法注册的导光凝胶。该产品仅以第一类医疗器械进行备案,然而经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其中含有药物成分,应按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注册。医院此举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涉案货值金额达10800元。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医院作出了罚款54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执法人员还对涉案产品的上游供应商和相关医美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扩大了打击范围。系列案件共立案并办结31件,查获导光凝胶1500余盒,违法所得14万余元,货值金额22万余元,罚没款合计62.83万元。 中国医药报、中国质量新闻等媒体对此案进行了广泛报道。

❒ 执法理念及社会效应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管服并重”的理念,将普法融入执法环节,通过约谈企业和开展培训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医美机构的药械质量管理水平。同时,该案也实现了法律效应、政治效应和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