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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新闻

医疗美容行业新规解读:机构设置与人员资格要求更严格

继往期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后,卫生部再次发布新规。卫生部发布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强调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维护就医者权益,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2001年12月29日,卫生部部务会经过讨论,决定发布《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旨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推动医疗美容行业的健康发展,并切实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

该办法对医疗美容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即通过手术、药物、医疗器械等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身体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同时,也规定了美容医疗机构的概念,即以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核心的医疗机构。而主诊医师则是指具备特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

办法制定依据包括《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规。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医疗美容科的诊疗科目,包括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等。并且,医疗美容项目的制定与发布工作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负责。